收藏本站 | 设为首页
联系我们
地址: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南路8号3栋105
电话:0750-3130808
邮箱:raymond@lihang.net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新闻中心
关于联邦渠道寄往欧盟国家货物清关资料要求的通知
2013年03月14日 12:00:00
尊敬的客户: 
  由2009年7月1日起,欧盟法例规定其所有成员国须采用经济营运商注册及辨识 (EORI) 制度。 
  任何经济营运商 (指任何自由人士或经营受欧盟海关法例管制业务之法定人士) 运送货物至欧盟目的地时,在所有与海关及其它政府机关联系的电子通讯数据中,必须使用独有的EORI代号。此规定即表示任何从事出口、转运或进口之营运商必须拥有此代号。 
  此独有的EORI 代号是由欧盟分配给每一位经济营运商的,而且必须在其业务营运之所有欧盟成员国使用。 
  任何欧盟出口商/寄件人或欧盟进口商/收件人必须取得现成的EORI代号,并于托运前FedEx 提供有关资料。 
  欧盟由27 个国家组成: 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塞浦路斯、捷克共和国、丹麦、爱沙尼亚、 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匈牙利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荷兰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西班牙、瑞典及英国。  
克罗地亚将于2013年7月1日成为第28个欧盟国家。 
  请各客户知悉,并相互转告,造成不便,请见谅!